2007-07-27

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写手,因为到现在为止我从没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的写点儿东西,留下了一大堆半途而废的半成品。我也曾幻想加入到以写养生的行列,都被我明智的放弃了,我觉得我还没那个能力,至少目前是。

作为写手,我想无非是两个目的,一是挣银子,一是挣名气,混个名人做做,那感觉是挺牛B。当然,名气有了,银子也自然有了。如果你说你写字是为了提高文学修养什么的,那我只能说你太伟大了。

作为写手可写的正常不外乎小说,散文和诗歌。小说的分类那是多了去了。纪实小说,乡土小说,玄幻小说,情感小说等等。如果你是写小说的,你首先应该明白你喜欢哪种类型适合写哪种类型的。据我发现,作为女孩子还是写情感小说的居多。当然,情感小说不可避免的涉及到爱情。如果你是女孩子,你写情感小说,你想尽快的让你的稿子变成银子,我想你可以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写性,要大胆凶猛。爱情肯定少不了性。我一直认为没有性的爱情根本算不上什么爱情。描写范围基本上不离膝盖以上腰部以下。当然,一般女孩子都不会这么做,所以到现在,我们能听说的“美女作家”,“下半身写作”的也就那么几位。如果你很纯洁也很矜持,那么我建议你走另一条路,那就是煽情。用女人特有的敏感去赚大把的眼泪。用不着感动男同胞,女性是半边天,这数量也是惊人的。煽情,不是娇揉造作的代名词,这你首先得明白。能够煽情,说明你已经拨动了读者心里的那根弦,引起了情感的共鸣。

怎样煽情?一是靠真实。真实的东西都能轻易的打动读者。这也说明“真实就是美的”。通常这种真实都是以悲剧收尾的,因为悲剧才给人以震撼人心的美。当然,不是所有的悲剧都能打动人心,还要看你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如果你说你的经历根本就没什么可说的,那你就必须有编造故事的能力。我们发现,凄美的故事总是很容易打动人。如果你又缺乏丰富的想象力,那么只能玩技巧了。好的文笔可以弥补情节的缺憾。好的文笔我个人认为更多的是靠天赋。当然,我不否认持之以恒的写作积累可以达到,这是一个浮燥的社会,能做到的人少之又少。

所以,首先你要觉得你还是有这方面的天赋的,在此基础上,多看多思考多消化。找几个适合自己的有口碑的作家或写手,好好看看,多多模仿,这不是什么羞耻的事,古人还说“偷来梨蕊化作三柱香”呢(多想想银子)。仔细体会人家是怎么描写人物心理,动作,语言等等。不难发现,我们在读一些小说的时候,会被一些细微的情节给打动:一句话,一个神态,甚至是一段沉默。不要盲目的堆砌词藻,反而会让读者感到你的苍白。过于叛逆,颓废,尖锐的用词同样让人不舒服。最好的是用朴实的语言,表达出一种似有非有,若淡若疏的或迷恋,或懊悔,或酸涩的感伤情怀,让人有一定的把玩空间。我认为在小说里,尽量避免对人物性格的直白表述,语言,细微的动作更能体现人物的心理,人物形象需要积淀。

用词造句是很值得考虑的东西。比如说“一个女人”和“女人一个”表达出来的意思就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有的时候,同一个意思,换句说法或是调换一下文字的位置,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当然,雕琢痕迹过重也是不好的。为了能够吸引编辑,我们甚至可以玩点儿噱头,比如说“王二是个贱人”和“王二很酷”,哪个更能引起阅读快感呢?谁说“贱”和“酷”就没有关系呢?这只是随便举个例子,所以说你也的了解读者的心理。我想猎奇的心理人皆有之,在成千上万的稿子中,能给编辑留点印象,那上稿的机会无疑会大些。总之,要用你拿手的叙事方式形成自己的风格,虽然我觉得形成风格不是多好的事,但一切为了银子。

散文,所谓“形散神不散”,关键是“神”,首先要清楚自己表达什么,一种思绪一种情怀,都得为之服务。事实上“神”是比较缥缈的东西,很多人都是形散神散,其实,神不散形也不会散。很多人都认为散文是很高雅,很唯美,很讲究意境的,于是把精力全放在用词造句上了。其实散文是雅俗共赏的,要求就是一个“真”,所以,适当的插科打诨,添加一些粗俗直白的语言反而会增色不少。

作为一个写手,要想尽快的让稿子变成银子,除了需要“下问”,更需要“不耻”。







评论

  • 不错的见解 !
    现在独立思考的人太少了

    看客 () 发表于 2008-06-13 15:42:55  [回复]
  • 切...切...切....就你写的好,变可多少银子了?

    天影 (http://blog.sina.com.cn/miluosi) 发表于 2007-09-25 13:50:11  [回复]
  • 回忆

    常来

    叹息

    祝愿

    ......

    换掉这压抑的黑色吧,这比改变你的生活容易得多.

    不洗澡的鱼 () 发表于 2007-07-31 11:03:12  [回复]
  • 偶又有一篇稿子变成银子咯,

    喔,耶!

    嘿嘿,

    博客继续米有更新中……

    菜菜 () 发表于 2007-07-30 01:15:06  [回复]
  • 呵呵

    嘿嘿,

    倒……

    菜菜 () 发表于 2007-07-27 13:5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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