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5

昨天,想坐公交车回去,可人实在是太多了,哪里来的这么多人,他们都要去参加派对吧。突然间有点失落。还是走吧,走走也挺好。对于节日我向来没什么感觉。

回到宿舍,打开电脑,听听歌,《一夜醉》挺好。这段时间什么都不想做。小说快一个星期没更新了,我想休息,虽然我没干什么。上次在家老妈问我:你为什么要折磨自己?我不知道怎么说,我想告诉她,我没有折磨自己,想想还是作罢,以后还是听他们的话吧,最起码不要让他们觉得我是在自我折磨。

八点多的时候,蕾蕾打电话给我叫我吃饭。我没想到他会叫我吃饭。他跟我说他推掉了三个饭局回来陪我吃饭,他说我很可怜。也只有他才可以这样说我。他说赶紧找个女朋友吧,以后碰到这种时候就用不着陪我了。我说任何一种事做到顶端那就成了传奇,比如说妓女,比如说舞男,比如说小偷,比如说流氓,到了那个时候我们近乎带着崇拜的眼光看着他们。可为什么对那些平常的我们总是不屑和鄙夷。这是谁的错?蕾蕾说怎么想到这个问题?所以人要么大恶要么大善。我说那就是要走极端了?他笑了,叫我别胡思乱想了,现实点儿吧。我说,好,不说,我们喝酒。诗题白雪梅花篆,酒伴狂歌刘伶杯。

干杯,朋友们!在这个狂欢的夜晚。


2007-12-18

暧昧,是一种艺术,要懂得把握火候,拿捏分寸。不是让人反感和呕吐的直白和裸露。

舞蹈,是一种生活主张,动静结合,张弛有序。疯狂中蕴含优雅,舒缓中迸发激情。 

上床,是一种感觉,一种意象,一种情调,一种释放。不必羞于启齿,不要顶礼膜拜。

不做流氓不做君子,只做一个俗人。 


2007-12-13

生命是我的,我高兴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谁管得着呢?

会有很多人对这话嗤之以鼻, 放纵、颓唐、不负责任、不切实际。可我觉得这是生命之真正含义。

我看不起你们。 


晚安- []

2007-10-17

能有颗感知忧愁的心是好的,但不要颓废,不要绝望,相信吧,总会好的。总有一天,你会遇到这么一个人,就是给你量身定制,没有任何问题。

蕾蕾说越来越吃不消我了。原因是我很神经质,没来由。

有个人要我给她讲个笑话,可结果她却哭了。我问:这难道不好笑吗?这是我长这么大所知道的最好笑的笑话了。我歇斯底里的笑,眼泪都下来了,她说我太虚伪了。

不能听音乐,一听就犯病,还是晚安吧。


2007-10-11

来上海快两个月了,很多次下班走在路上的时候,竟然有种不知身处何处的感觉。城市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感觉。留恋的只是人。

蕾蕾老是说我心态不好,说我越来越不象个男人。有些事有些人干吗非得要把它忘记呢?放在心里不好吗?我想我可能做不到,也许做得到,我也不知道。

音乐是个奇怪的东西,它可以在一刹那让你心发软,手脚发麻。甚至让你觉得除了它,没什么可值得留恋的。前提是只听音乐,不论人是非。晚上听音乐让我觉得温暖。

我想梦回唐朝。


又想了- []

2007-08-03

一些骨子里的东西不是我们看不到体会不到,而是我们不愿去触碰,去面对。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都会很快乐的生活,我们都会达到理想,过上自认为快乐的日子。所以我们固执,我们坚信,我们拒绝馈赠,拒绝理解。最后我们得到了,却失去感知快乐的心。回头看看,自己是最累的,别人永远都那么诗意。

毋意 毋必 毋固 毋我。

我们最拿手的就是哄自己开心。


2007-08-02

快了,就快摆脱这种日子了。
解脱了吗?
总觉得前面肯定会比现在好,
走来走去,丧失了力量。
而我基本上在原地踏步。
不过,我还是相信前面会好的。

不洗澡的鱼,呵呵,怎么会有那种想法?


2007-07-31

菜菜说,博客没有更新中。今天是7月的最后一天了,那就更新一下。
时间真快,一转眼差不多四个月就过去了。总的感觉现在要比以前好多了。其实生活就这样,你越是憋着劲儿和它较真,它也就变着法的折腾你。你要是说就这样吧,却心有不甘。就这样,来来去去,只是蹉跎了自己。我也曾很多次问自己,有必要吗?执着于所谓的生命的有意义无意义,再说这意义也是自以为是的意义。

最近还好,反正每天就是忙,上班忙下班也忙。睡眠时间很少,不过很快就过去的。其实我挺喜欢这种日子。

不洗澡的鱼,是那只鱼吗?谢谢你!


2007-05-09

昨天有人打电话找领导,我说不在,问有什么事。他说我是他哥们儿,我的电脑打不了字了,我听完不禁一呆。后来领导回来我把这事儿说给他听。他说:是我一哥们儿,碰到什么事都找我。有时候正和客户谈事情呢,他能不断的给我打电话,就是因为他电脑不好使了。我听了笑着说,这才真正叫哥们儿呢,最起码他把你当真正的哥们儿。我不禁想起蕾蕾问我,我怎么越来越客气了?真的,年纪大了,有些事情真的越来越放不了手,我越来越客气,正是我怕失去他们。人性就是这样,越是弥补,越是有裂痕,越是在乎,越放不了手脚,因而也越容易出问题。

领导说他那哥们儿38了,还没结婚呢。要是好好干的话,已经是处级干部了,诗词歌赋张口就来,写得一手的好书法。我说那他现在干吗呢。领导说在盐场上班。说竟然要求自己去看大门。他真的叫率性而为,今天想到要去云南了,二话不说,打起包袱就动身。我说我挺佩服的。领导说佩服有什么用,人人都说他是个神经。我说他就不着急吗,不想弄个媳妇儿?领导说,怎么不着急啊,关键是他还看不上人家.恩,我欣赏.我说,这叫宁缺毋滥.这事儿可马虎,将就不得.

有的时候我们都在佩服别人,为什么他们就有那么大的勇气?到底是什么在支撑着他们?可是叫信仰的东西?自己没有吗?肯定是有的,就是不够坚定,到了一定的时候就会退步和妥协,找种种理由来说服自己,久而久之自己也就当真了.我想我终究是老了,过去的种种已经不复存在了.想起小时候能把高出自己一个头的小孩揍得叫娘,初中的时候能骑车追出一里路,把撞了我不打招呼的家伙打趴在地后扬长而去,高中的时候能被人家揍三天起不了床,而现在我已经没了这个勇气和胆量,我害怕.我会考虑种种.好话说是成熟稳重了,实际上是知道自己已经变得懦弱,患得患失.

曾问自己,到底要往哪里去?面对欢笑的人群是否心生唏嘘.我想干脆心一横,算了.


2006-07-06

据说在亿万年前,太空中漂浮着一个蛋状的巨星。巨星里沉睡着一个叫盘古的巨人。盘古在沉睡的时候身体也在增长,看来还处于发育期。有一次,他伸了下懒腰,碰痛了脚指头和手臂。盘古睁眼一看,发现自己房间竟然这么狭小暗仄,于是怒从中来,用斧头猛砍。(看来盘古更是位武士或杀手,武器睡觉的时候也不离手。不过这太古神刃在后只来出现两次,一是刑天和黄帝战斗的时候挥舞的就是这把斧子,不过他没盘古厉害,结果头被人家砍了,被埋在常羊山。到很是佩服他的勇气和精神,以乳为目,以脐为口,继续战斗。一是沉香劈华山救母,用的也是这把斧子,后来就不知去向。不知道有没有盗卖到国外。)这一砍就砍了一万八千年,到了公元前二百七十六万零四百八十年(这一年是神话学家用奇异法术计算出来的),盘古挥出最后一斧,只听一声巨响,巨星被他劈成两半。其中浊而重的下沉,变成大地,清而盈的上升,变成天。当时的天地还不牢固,于是盘古脚踩大地,双手撑天。天每日上升三米,地每日加厚三米,就这样又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地以十分牢靠,而盘古也成了唯一的一位顶天立地的英雄。不过周围还是黑暗如故,大地寂寞而寒冷。没有光,没有热,没有人,什么都没有。盘古悲伤极了,这有什么意思啊,到不如死了算了。于是他死了。事实证明盘古死的真好,世界在他死后大大改变。双眼变成日月,血液变成江河海洋,毛发变成树木花草,呼吸变成风,声音变成雷,身体的各部分变成山脉,总之什么都有了。据说盘古是有后裔的,不过不知道从何而来的。理论上应该是在这个星球以外的星球上进行着盘古一样的工作,后来经过移民而来到我们这个世界(神话总是矛盾百出的,有时候简直就是不知所云)。在后来一端漫长的日子里,盘古子孙绵延繁殖,热闹非常。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盘古创造的世界被毁灭了,女娲就应运而生了。不过上天的主宰并不是盘古,而是一个叫“玉皇大帝”的无能老儿,未免让人奇怪。

都怪最近在看《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那里面比神话学家更能扯淡,原来盘古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族,叫盘古族,而且全是僵尸,是因为这样才能不老不死的。不知道盘古族哪来那么多人的,也不知道小盘古人怎么长大的,他们是僵尸啊,也许他们生长到成年就停止生长,变得不老不死。或者其实应该是一生下来就是大人。而且盘古族人好象什么用都没有,要么搞到最后就是毁灭世界,要么就是让人变僵尸。变僵尸可远没他们幸运,因为要吸血,甚至不能见光。而且极不负责任。我想要是盘古知道了,肯定要从坟墓里爬出来用斧子把他们那两颗丢人的僵尸牙统统敲掉。不过呢,这样也许更人性化吧,神不是集大善于一身,神只不过是比人看得远些罢了。哎呀,不说了,再说就自己打自己嘴巴了,反正今天就要看完了。以后不再看电视剧了。其实呢我不怎么喜欢看电视剧啦,都怪非非猪啦。

现在很多的电视剧都很罗嗦,尤其是感情方面的拍得要死要活的,没什么别的本事,就是长,往死里长,没本事表现感情的细腻和丰富,只是公式化,取宠化。难怪那么多人做导演编剧。不过呢,通常看了一部分之后就有继续看下去的欲望,到不见得是剧情怎么的好,而是自己的欲望而已,想看看剧情是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也当是自己的梦吧。现实当中我们好多事情不可以做,不可以想,很多事情都是事与愿违,也许靠这个可以实现。说不定看完之后发现,简直糟糕透顶,根本不值得一看,但是终究还是看完了。不过在看的时候,我们的心通常要明澈得多,可以清楚的看出人物存在的问题,那是因为那不是我们自己,我们最擅长的就是从别人身上发现问题。所谓旁观者清吧。有人说,如果我们都独善其身的话,这个世界将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言下之意,世界将变得可怕。其实这是一个伪问题,如果我们个个都独善其身,还有什么问题呢?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天啊,我在说什么呀?就此打住。

2006-06-23

我不知道在《山海经》、《搜神记》等里面有没有记载扬州(公元前二十三世纪曾指长江下游地区)有一个叫辽天堡的地方。据说那是一个很隐秘的地方,里面住的全是奇异种族的人,拥有各种各样的本事。有披头散发,虎牙豹尾,还穿着火红的连衣裙的玉人,怒吼的时候,尾巴高高指向天空,大地为之颤抖;有长着两个脑袋的双首人,据说这一族严禁和外族通婚,只能和本族人通婚,要不然亲嘴的时候会打架,互相撕咬,控制不了;有的人身鱼尾,据说是美人鱼的后裔,都很善良,不过他们比美人鱼好多了,他们可以走路,不过每天只有两个时辰的时间用来购物和拜访朋友;有的身体只有大拇指那么大,可能是小人国的后人,他们巴掌大的房屋就挂在长臂人的脖子上;长臂人的手真长,妈妈坐在家里就可以打外面调皮不听话的孩子的屁股。他们生活在一起,却能和平共处。很偶然的有人误入此地,他们也不会伤害他。因为人胆子太小了,当他看到一个漂亮的姑娘忽然伸出象蛇一样的舌头向他问好时,他已经昏过去了。这时候巨人会把他送到外面,人鱼向他喂口口水,他醒来时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只道是恍然一梦。每六十六年他们会和敌人打一次仗,他们都会成功的击退。因为敌人相距遥远,而且很不团结。

我不知道现在的扬州城里有没有,到很想叫孔大帮我打听打听。

2006-05-28
昨天一晚上没睡好,疯狂的做梦,处于半醒半梦之间.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喉咙很不舒服,流轻微的鼻涕.头也迷糊,所以挣扎了两下又躺下了.11点的时候才起来.开电脑上网,碰到孔大那只猪,叫我陪他下棋.那猪说,好不容易当了个排长,一夜又输光了.下了两把,他说吃饭了.问他吃什么,他说拉面.我和他都比较喜欢吃拉面,还要拼命放辣椒,一面流汗一面吃,特痛快.我说我这两天在吃五谷道场,挺不错,叫他也买两包尝尝.我挺喜欢陈宝国,《大宅门》、《汉武大帝》都挺不错。内地的一些演员都很好,象陈宝国、陈道明、杜雨露、高明、焦晃、葛优、斯琴高娃等等,演技很到位。吃过午饭,写了两幅字,感觉还不错。这玩意儿也需要没事的时候揣摩揣摩,临帖很重要,可惜我现在没帖子,还有就是空间结构的摆布,这也不容忽视。还是小时候正儿八经的练过字,这要感谢妈妈,我妈的字也很好看,有的时候我觉得我写得还没她好看。那时候她就对我说一个人的字就好比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这是很基本的东西。我爸的字也还可以,虽然他没读过什么书,在他的字里我竟然可以找出毛体的影字,随意洒脱。当然了,这和读书并没有什么关系。其实写好字并不是多难的事,可是现在的孩子好象不太看重这些。说真的,有些高校毕业生写的字还不如小学生写的。我觉得很不好,看来我妈的观点深入我心。晚上看了一会儿小说,我发现只有看别人的才有自己想写的欲望,不过很久都没有自己写过了。晚上在楼下的江西饭店炒了番茄炒蛋,有点儿咸,回来泡了两壶茶。11点半的时候给非非那头猪打了个电话。她说今天在草原骑马了,羡慕死我了。不过她说那草原那马小了点儿,那马儿老是跑不快。我想是不是有点儿在浴缸里游泳的意思。好了,差不多睡觉了,希望今天能睡个好觉。

2005-11-06

那些话儿

 

孔大:等咱伟大的DANG光荣退休了,咱也喝香的吃辣的。

我说,孔大,凭什么啊?孔大说,无政府主义者在无政府状态下才能茁壮成长。到那时候,咱左青龙,右白虎,扯大旗,坐山寨,能不吃香的喝辣的么?

孔大,高大魁梧,笑起来真TMD的可爱,都嫉妒死我了。我说就你这身胚不打拳击浪费了。他两眼一翻,瞧我这细皮嫩肉的,我怕被打死。我日。我说,孔大孔大,你明年真不结婚?不结不结,不急不急,等等我老婆,她还小呢。再日。

 

阿庆:烦得一B吊糟(南京话)。

通常这话是在牌桌上说的。阿庆,已婚,正因为如此,仅有的一点爱好:打牌,受到了限制,估计离封杀也不远了。过了十点,小灵通和手机同时响起,我总想出阿庆嫂左手拿个诺基亚,右手拿个摩托罗拉,恨不得再生一只手来打电话。所以电话响起的时候我总能想起唐伯虎八个老婆一起上吊的壮观场面。所以,他很多次曾语重心长的告戒我们:哥们儿,千万别那么早结婚,真的烦得一B吊糟。不过这话对别人说还行,眼瞅着自己都三十的人了,我能不急么?

 

蕾蕾: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蕾蕾,侧面酷象谢霆峰。记得在学校的时候,我们走在校门口,一帮初中小女生经过,不知道谁惊呼了一声:哇,谢霆峰!紧接着,一阵霹雳哗啦,倒了一大片。蕾蕾宠辱不惊的说了句:唉,孩子毕竟是孩子。

蕾蕾的枕边放着李宗吾的《厚黑学》,经苦读研究后,也终于豁然开朗:得之矣,得之矣,古之为英雄豪杰者,不过面厚心黑而已。用他自己的话则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曾以身相许过我校诸多美女)。

 

爬树:给我一瓶金六福,我就能上树爬墙。

这话听起来,贼有那个谁说的,给我什么什么,就能把地球撬起来的那种感觉,铿锵有力,何等的英雄气概。

爬树,生性淡泊,看轻名利,俨然一现代隐士。唯一嗜好:杀四国军旗。一天可以不吃不喝不说,不拉不撒不睡,但不能不抽,如老僧入定般。偶饮酒,酒量不佳。三杯下肚,有天子呼来不下桌之态。曾有记载:因饮酒曾爬树三次。大喜之日,禁不住朋友的轮番轰炸,恶向胆边生,一口干下一瓶金六福,随即,双手攀墙,嚷着要睡觉,谁拉跟谁急。后来,每每要他喝酒,他开口就要一瓶金六福,不就是想看我上树爬墙嘛。

2005-09-15

1.   教科书上的死亡总是美的,然而死去就是死去,或同情或憎恨。

2.   亲爱的,跟我来吧,保证你死得又痛又快。

3.   妈妈,我想结束这场屈辱的旅行。

4.   你说你爱我,我相信并且满足。

5.   我才27岁,你已经22岁了。

6.   每天吃早饭是好的,它可以省去中饭甚至晚饭。

7.   和你在一起,我听见了自己骨骼疯长的声音。

8.   你别这样嘛,再这样,叫我怎么放心爱你?

9.   干吗老是唧唧歪歪的,人家可没把你当碗菜。

10.你说净身之后就一点欲望也没有了吗?

11.QQ个人说明:30岁以下的请饶行。滚你妈的。

12.假装的矜持让人讨厌。

13.亲爱的,我爱你,我力不足,我心有余。

14.亲爱的,为什么我想你的时候,眼角会跳?

15.别死盯着我。是女人又怎么样?别以为我不会打你。

16.我常常照镜子而感觉到惭愧得浑身发麻。

17.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们之间什么关系也没有。

18.没有什么我怕的,不会害怕的人是没有希望的。

19.要生活,你就得学会蔑视。

20.他外表斯文,他内心狂热。

21.阳光洒满大地,象我的悲伤无边无际。

22.你真特别。你的话让我心狂跳不止。

23.不是什么办法都没有,最起码你还可以恨。

24.别傻了,和你上过床又怎么样?

25.我叫你小猪猪,我是多么爱你啊。

26.撕碎那假惺惺的蕾丝花边。

27.微笑吧,这个世界不需要眼泪。

28.一切都太疯狂了,一切都不在我意料之中。

29.谎言,最真实了。

30.誓言,比童话还美好,比现实还残酷。

31。是的,我太虚伪了,太狠毒了。

2005-09-02

(一)

一日没一日,一年老一年,一生没一生,一个接一个,一个不接一个,拾一个,丢一个,来一个,走一个,爱一个,恨一个,笑一个,哭一个,想起一个,忘记一个。

(二)

字因君生情,酒因君忘怀,

三两杯,换得几行清泪。

(三)

盼重逢,翘首难望,一寸相思一愁容。

灯又昏,影又斜,喝酒人散。

2005-06-20

我们大家都在朝坟墓走去,一路上却吵个不停。
“为什么而活”我觉得这是个挺无聊的话题。因为我不知道,也不打算知道,活着就是活着,这是个状态,最终还是在土里埋葬。于是我想为什么不能在活着的时候快乐些?简单些?也许这是一个理想境界,它离我是如此的遥远,它让我十分的痛苦。现实是不可捉摸的,活着对有些人来说是精彩的,有些人来说是无奈的。我在生活面前已经失去了耐性,和生活谈判,只能妥协。没有办法,或是逃避,或是幻想。幻想也算是种逃避吧。个人最大的悲剧是编造一个虚无境界来欺骗自己,明明知道虚无缥缈,却陷入其中而不可自拔,幻想破灭还承受着莫大的痛苦。有时怀着希望想去实现,然而想象的事情总是不可捉摸,自然无从实现,把梦变成现实也只不过是在梦后继续做些希望的梦。“将来”太渺茫了,“现在”也不过是一刹那,没有什么东西存在。要么抓住过去,要么死亡。死亡就真的变得那么美好?真的能让我解脱?活着的时候不知道,死了就更不知道。那么我就这么活着,为了死去。缺乏想象力的人终会死去,我在幻想中死去。

最近有点乱,乱得只能胡思乱想,昨天晚上11点和哈哈去吃龙虾喝酒,我吃了很多龙虾,喝了很少的酒,头却有点晕。想找点乐子,却了无兴趣。呜呼,悲哀!



2005-06-20

凡为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冤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这份唐代离婚协议书放在现在也让不少人汗颜。


2005-06-16

当你对别人称你为文艺青年而沾沾自喜的时候,(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何为文艺青年,可能能捣鼓几下乐器,能写几篇文章的都可以称之为吧,别笑,我真的不知道。我讨厌文艺青年这个说法)。可见文字对你的吸引力,它也许给你带来某些东西:钱或者异性崇拜者。它就象一个穿着比基尼的性感女郎,给你展示无尽的诱惑,而隐藏了重点。可暗地的情况可能是,就好比用假牙吃肉,别人看着挺香,而自己觉得无味。而写作的人总是越来越多。这两年是青春小说特别的火热,看样子热度还会持续。网络小说和“80后”小说应该属于其中。网络小说对某些人来说,无疑是个捷径。甭管好看还是好读,只要能引起热烈反响,咱也成名人了,起码在网络上。至于“80后”这个概念,一直不太明白,是否就是因为那些冠以“80后”的作者都是80年代出生?我想它终究被新的概念所取代,风靡只是一时。

 

长与短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只要达到极致,甚至超越极限,才能独领风骚,脱颖而出。长与短是两种尺度,或是说两种文化概念。文章长可以一直长下去,而短如何超越?有这么一则笑话:老师布置作业一幅画,一学生交一空白纸。老师问他画的什么,他说是牛吃草。那么草呢?被牛吃了啊。那牛呢?草都没了,牛还呆那儿干吗?当然这只是个笑话,如果说抽象画的极限是空白,文字显然是不可能的,没有不写东西的作者。有的人不喜欢短的文字,因为短的文字容易耍花腔,耍小聪明,并不见得有真水平。而长的文字足可以见识作者的功底,因为耍小聪明的写作者到了一定长的时候,他就写不下去了,这时候他的小聪明也不管用了。好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长下去呢?真正写作的人就能一直的写下去。这有一定的道理,写一篇长篇比写一篇短篇要困难的多。我是佩服那些把长篇当短篇写的作者。当然,这里还涉及到长的概念。何谓长?十万字还是一百万字?这很难让人确定。不管怎么说长也要长得好,长得合情合理,长得让人觉得还嫌短,还看不够,意犹未尽。不是说能把一万字写成十万字的就有真水平,十万字的文章并不见的比一万字的文章好多少。意尽则止,一根萝卜就是一根萝卜,再长也不会变成别的什么。而我认为好的短篇小说一样可以见识作者的功底。无论写长写短,做为一个好的作者,就应该以上帝的姿态面对自己的文字,执拗的将自己的主观意志精神内涵射到文章的每个角落,将“需要”、“理想的真实”和事实逻辑的合理性合而为一,积极适应情感的节奏和波动频率,长短到是其次的。

雅与俗

通常我们都认为雅是好的,高级的,俗是不好的,低级的。而雅俗却很难定义,兰是雅的,菊是雅的。我们说这人很雅,他写小说散文,听古典音乐,写作前必须听上一段钢琴曲,闭目养神,轻挥手臂,这些都是雅的。钢琴曲完毕,睁开双眼,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嘴上竟有一粒未擦去的米粒,突然雅就变成了俗。而俗又分为通俗和低俗。通俗就是大众化的,大家都能接受,没有异议的。而有了异议就可能变成了低俗。低俗再换个说法可能就是肮脏、不堪入目,不为大众所接受。哪些又是低俗的呢?妓女、手淫者、同性恋、陈世美、还是蹲在马桶上吃饭者?而这些人们逐渐理解,并尝试接受。

文字也分雅和俗。雅文要首推散文了,词汇优美,意境深远,能让读者陶醉其中。而真正好的散文却是以俗入雅,借俗写雅,在行文造句的时候也会插科打诨,制造一些噱头,运用一些粗鄙的比喻。而我们不再陌生的“新人类文学”在有些人眼里就世俗低俗了。这个在多元文化交相混杂背景下产生的“青年文化”,浑身上下充斥着暴力、毒品、精子和群居。这些文字,被很多人不屑一顾,大加贬斥。是对传统文学的离经叛道,是一些不堪入目的垃圾文字。而它确实是一个新的文学样式,这些作品更具有商业化。我们本身就处于一个商业社会。在他们眼里,文学失去了原有神圣的光环,高雅文学和低俗文学的距离正在消失,文字成为一种商品,并且被他们包装上性感的外衣,畅销的就是成功的。这些恰恰是很多人不愿意接受的,这不是可以登堂入室的东西。这种世俗化也许并非坏事,它改变了传统文学的观念和样式,并且扩大了文化的意义,也使小说的形式更加多样、各种异类的文化场景都进入到了作品中。

事实上雅与俗只是长期共存的关系,互相渗透、影响。通俗文学比高雅文学拥有更多的读者,高雅文学给予通俗文学营养。只要你不装腔作势,雅得俗不可耐;只要你不故意标新立异,俗得不堪入目。何谓雅何谓俗?大雅的人也会接受大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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