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对别人称你为文艺青年而沾沾自喜的时候,(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何为文艺青年,可能能捣鼓几下乐器,能写几篇文章的都可以称之为吧,别笑,我真的不知道。我讨厌文艺青年这个说法)。可见文字对你的吸引力,它也许给你带来某些东西:钱或者异性崇拜者。它就象一个穿着比基尼的性感女郎,给你展示无尽的诱惑,而隐藏了重点。可暗地的情况可能是,就好比用假牙吃肉,别人看着挺香,而自己觉得无味。而写作的人总是越来越多。这两年是青春小说特别的火热,看样子热度还会持续。网络小说和“80后”小说应该属于其中。网络小说对某些人来说,无疑是个捷径。甭管好看还是好读,只要能引起热烈反响,咱也成名人了,起码在网络上。至于“80后”这个概念,一直不太明白,是否就是因为那些冠以“80后”的作者都是80年代出生?我想它终究被新的概念所取代,风靡只是一时。
长与短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只要达到极致,甚至超越极限,才能独领风骚,脱颖而出。长与短是两种尺度,或是说两种文化概念。文章长可以一直长下去,而短如何超越?有这么一则笑话:老师布置作业一幅画,一学生交一空白纸。老师问他画的什么,他说是牛吃草。那么草呢?被牛吃了啊。那牛呢?草都没了,牛还呆那儿干吗?当然这只是个笑话,如果说抽象画的极限是空白,文字显然是不可能的,没有不写东西的作者。有的人不喜欢短的文字,因为短的文字容易耍花腔,耍小聪明,并不见得有真水平。而长的文字足可以见识作者的功底,因为耍小聪明的写作者到了一定长的时候,他就写不下去了,这时候他的小聪明也不管用了。好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长下去呢?真正写作的人就能一直的写下去。这有一定的道理,写一篇长篇比写一篇短篇要困难的多。我是佩服那些把长篇当短篇写的作者。当然,这里还涉及到长的概念。何谓长?十万字还是一百万字?这很难让人确定。不管怎么说长也要长得好,长得合情合理,长得让人觉得还嫌短,还看不够,意犹未尽。不是说能把一万字写成十万字的就有真水平,十万字的文章并不见的比一万字的文章好多少。意尽则止,一根萝卜就是一根萝卜,再长也不会变成别的什么。而我认为好的短篇小说一样可以见识作者的功底。无论写长写短,做为一个好的作者,就应该以上帝的姿态面对自己的文字,执拗的将自己的主观意志精神内涵射到文章的每个角落,将“需要”、“理想的真实”和事实逻辑的合理性合而为一,积极适应情感的节奏和波动频率,长短到是其次的。
雅与俗
通常我们都认为雅是好的,高级的,俗是不好的,低级的。而雅俗却很难定义,兰是雅的,菊是雅的。我们说这人很雅,他写小说散文,听古典音乐,写作前必须听上一段钢琴曲,闭目养神,轻挥手臂,这些都是雅的。钢琴曲完毕,睁开双眼,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嘴上竟有一粒未擦去的米粒,突然雅就变成了俗。而俗又分为通俗和低俗。通俗就是大众化的,大家都能接受,没有异议的。而有了异议就可能变成了低俗。低俗再换个说法可能就是肮脏、不堪入目,不为大众所接受。哪些又是低俗的呢?妓女、手淫者、同性恋、陈世美、还是蹲在马桶上吃饭者?而这些人们逐渐理解,并尝试接受。
文字也分雅和俗。雅文要首推散文了,词汇优美,意境深远,能让读者陶醉其中。而真正好的散文却是以俗入雅,借俗写雅,在行文造句的时候也会插科打诨,制造一些噱头,运用一些粗鄙的比喻。而我们不再陌生的“新人类文学”在有些人眼里就世俗低俗了。这个在多元文化交相混杂背景下产生的“青年文化”,浑身上下充斥着暴力、毒品、精子和群居。这些文字,被很多人不屑一顾,大加贬斥。是对传统文学的离经叛道,是一些不堪入目的垃圾文字。而它确实是一个新的文学样式,这些作品更具有商业化。我们本身就处于一个商业社会。在他们眼里,文学失去了原有神圣的光环,高雅文学和低俗文学的距离正在消失,文字成为一种商品,并且被他们包装上性感的外衣,畅销的就是成功的。这些恰恰是很多人不愿意接受的,这不是可以登堂入室的东西。这种世俗化也许并非坏事,它改变了传统文学的观念和样式,并且扩大了文化的意义,也使小说的形式更加多样、各种异类的文化场景都进入到了作品中。
事实上雅与俗只是长期共存的关系,互相渗透、影响。通俗文学比高雅文学拥有更多的读者,高雅文学给予通俗文学营养。只要你不装腔作势,雅得俗不可耐;只要你不故意标新立异,俗得不堪入目。何谓雅何谓俗?大雅的人也会接受大俗。